项目概况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野生动植物监测红外相机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RX-GKZB(2025)-0225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野生动植物监测红外相机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5000
最高限价(元):40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野生动植物监测红外相机购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5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自动控制日夜型光学红外监测相机100台、红外相机专网卡110张,对购置的100台相机进行安装调试,监控野生动植物在不同环境、不同季节里的活动状态及昼夜活动习性,掌握野生动植物活动的第一手影像资料(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产品制造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3.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4、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十一群:******(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库尔勒市南环路南苑大厦C座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天缘商务酒店4楼6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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