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名集荟步行街改造提升落地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大名集荟步行街改造提升落地设计服务项目
2.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2.1.3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1.4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大名县京府大街,全长约340米;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大名县京府大街,全长约340米。主要对大名集荟步行街改造提升提出定位与发展策略策划,以及进行重要节点落地设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委员会依照招 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9 00:00:00 至 2025-04-14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29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无
************有限公司,联系人:郝桂梅,电话:0310-******。
监督部门名称:******旅游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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