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H25-210000-00375-001-001
二、合同名称:******医院沈抚院区通勤车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000-00375
四、项目名称: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
五、合同主体
******医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东北大马路352号(14门)
六、合同主要信息
******医院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中标后,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车辆上有站点标识。到站时间、发车时间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2、首站不得迟到,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供应商须支付采购人乘坐此线路全部人员的出租车费用;3、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4、合同期间,如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采购人服务;5、供应商需保证车辆内外的卫生清洁,车内卫生消杀符合要求,座椅舒适;6、供应商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乘车员工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求司机不能酒后驾车及隔夜酒驾车;7、供应商提供每部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料,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确实需要临时更换司机的,要提前1天通知采购人;8、供应商负责对车辆及时足额投保交强险 、第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险种,以上投保期限含盖采购合同全过程;9、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产权如果不为其企业所有,不允许参加投标。如出现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0、近三年内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不允许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1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13、供应商必须设置安全员,每周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主要标的数量:44887
主要标的单价:20.05元
合同金额:9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