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集镇青岗村蔬菜种植配套冷链设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MMZN00090
二、项目名称:栏杆集镇青岗村蔬菜种植配套冷链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栏杆集镇原栏杆集农贸市场管理用房(农贸市场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叁仟零陆拾肆元肆角玖分(******.4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栏杆集镇青岗村蔬菜种植配套冷链设备
施工范围
拟建两栋单层轻钢结构建筑,其中一栋为冷链仓储用房,建筑高度8m,跨度20m,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共建设4间冷间;另一栋为农产品加工车间,建筑高度6m,跨度10m,建筑面积358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蔬菜加工车间及配套用房;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
贾健涛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0836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平,陈波,闫新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贰佰玖拾壹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51-******。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栏杆集镇青岗村蔬菜种植配套冷链设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栏杆集镇栏杆路与南大街交叉口东南120米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5AMMZN******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栏杆集镇青岗村蔬菜种植配套冷链设备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采购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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